開始思考表達的意義

我是覺得藝術就是表達方式。先有思想,先有想傳遞出去的東西,然後再去選擇方法,音樂也好,舞蹈也好,繪畫也好,文字也好,用自己喜歡或者自己擅長的方式把這些東西傳遞出去,這傳遞的方式也就是表達的方式,或者說是藝術之所在。
但是,我並不是想著表達高攀上了藝術,而只是想著表達如此重要,以至於這一切的方法被我們用藝術來尊稱它。
不過,如果說是表達的話,那麽一定得先有思想吧。如果想傳遞的東西是空殼的話,那傳遞便沒有意義了吧。
但幸運的是,人總是會有心情的,個人的心情總是真切而多樣的,而人和人之間的心情又偶爾是能相通的,而這讓所有的表達都有了泉源。
那我們給表達找到了它的主體,找到了無盡的意義之寶庫,但是還有一個問題,表達,需不需要誰來接收呢?
從常理來看,是需要的吧。一切的藝術,如果無人欣賞,那便難以稱之為藝術了。哪怕表達出來的東西是好的也罷,是壞的也罷,就算給人造成了無盡的創傷,我們也可以稱之為是藝術啊,你可能稱它為壞的藝術,是常人不能接受的藝術,但總還是個藝術吧。
一件事物被創作出來,卻只是在那兀自地落塵積灰,最終在空氣中消散,既讓人覺得可憐,又讓人覺得絲毫沒有意義。
從我自己的體驗上來看,我雖不才,但卻也愛寫東西,寫出來的東西堪稱粗鄙,卻也想讓人來看一看,領會一下其中那淺顯的意思。如果有人看,如果有人能領會,那我也就會相當高興,也就會想,要繼續寫的更多,要繼續寫的更好。
所以經常祈願,哪怕一個人也好,希望能有一個這樣的人。
但是,事實上是沒有。可能有,但也不在這裏,我看不見摸不著,我不覺得它真實,我不覺得它存在。可能以後會有,但不是現在。
可能會有,但是或許還是我的思想還太過粗鄙,表達的方式也太過淺薄。可能以後會有,但不是現在。
於是,令人傷心的是,我寫的一切東西就那麽靜靜的躺在這裏或者那裏,無人知曉,無人解讀,像是廢稿,卻也就是廢稿。
那麽,我是寫還是不寫?
今天,我再一次問自己這一個問題。
我嘗過了有人知曉,願意知曉,願意解讀,願意花出時間這麽聽一聽,看一看,甚至幸運的時候解讀出來了,傳達到了的滋味,這種感覺很好,很令人沈迷,於是變成了我願意去追求的事情。
但是如今沒有這樣的人。我如何是好?不知道,但是至少今夜我看著夜裏的海水和水面上燈的反光,萌生出了這樣的想法。哪怕無人欣賞,我也願意去表達,願意去記錄我這微不足道的思想。畢竟這份夜景就算無人留觀,大家三三兩兩結群地互相說著自己的事情,把它晾在一邊,它也這麽依舊綻放著,悄悄地展現著自己的美好。
那麽我也去找個地方吧。要是哪天遇到了和現在的我一樣的人,在這坐著一動不動地看著,一看就是兩個小時。我就願意去這麽認為了——我在之前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值得的,就是為了此刻而做出的。
……突然會想到以前也思考過這一模一樣的問題,就把當時的結論也放在這裏吧。
天仙子•此時曲
去隨流水向何許,春風應恨諾不許。
青空以下凈飄搖,
落也許,開也許,新葉初桃命此許。
錦繡光華人盡許,朝露蒸幹終未許。
素梅一支守長橋,
說幾許,藏幾許,清夢滿心誰可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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