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東宮》讀後感

昨晚熬夜到淩晨兩點(還能說是昨晚嗎?)刷完了《東宮》,因為太晚了所以情節沒咋記住(那你看屁啊),總之感覺還是蠻不錯的。至少真的喜歡小楓,活力天真不入世的少女是多少人年少的夢啊。總自私覺得就算她沒有因愛心死,也得於少年死去,哪怕如果她最後活著過了許多年,大漠風沙都走了一遍,她也依然是那個穿著紅衣的女郎,那才是小楓。所以從金戈鐵馬一朝傾覆的那天起,不僅顧小五死了,小楓也決絕地死了,此後多少年都是偷來的清淨,唯有遺忘使人活著,絕望地走下去。
這書裏的人物都很實,為私慾和利益活著,自知於此地便不再有情,卻終究無法去情,虛假反而成了真。所以他們每個人都看著小楓,所有人都只是靜靜看著她,自知得不到的在她身上,也知世間難留不染塵的花。嚮往美好也許是人類最本源的一種意識,不管它外現成什麼形式——也許是愛,是呵護,也許是恨,是嫉妒——到底所有人都仰望著柔和光亮的美好。小楓就是這樣被愛著的,作為一個想求而求不得,想護而護不得的存在。並非她不該來到人世,而是人世承擔不起這樣純粹乾淨的重量。在她仍活著的年歲裡,僅僅笑容就使滿夜星辰墜作螢火。她值得愛,值得所有的愛,可惜她又這樣脆薄,終於重歸沙塵,得到永遠的安寧。而你竟然感覺她此生這樣圓滿,愛過,被愛著,活過,被記著,笑過,被護著,於是一切傷悲都緩緩遠去了,因為美好終是殘缺,遺憾擁有永恆。
至於李承鄞,他做了他應該做的事,愛了他不應該愛的人。他有命運,有抉擇,他為自己選了那條不歸路,卻沒能抵擋住良心之下情感的懲罰。他這樣從最輝煌的黑暗裏生長出來,愛上火紅的姑娘是應當的事。那是補償他未曾擁有的年少,也是鞭笞他無情無義的心。那是他必將經歷的事,他護不住,他留不住,這是人世的公平,必然的取捨,貪心的人沒有好下場。可他也不過一隻蛾,顫巍巍在夜裡飛了許久,居然還能見到河邊一場流星隕落,只能一頭撞進去,撞散了光,撞碎了墻,他將發光的珠小心藏在懷裡,不曾意識到那是狐,是鷹,是奔騰的野馬,發光的原來是一雙只盛過雨水的眼睛,清澈得嚇人。撞碎的原來是一片漆黑的壁壘,往那之後的大漠中傾倒血水,他才把那狐貍帶回了家。從一片水中經過,終究讓她滿腔的淚融進江河。但那仍存在著,於遺忘的時光中鼓動,於緘口的掩飾中噪響。李承鄞從世間來,忘川沒能洗掉他衣衫上紅塵千斤,所以他脫離年少時承不起小楓的純粹,也必定折碎小楓的無憂。他不可輕狂,不能縱馬,所以他走著那條長路,第一次隨一抹紅躍下深淵,第二次只見星子下他唯一的光躍進黃沙,不可追溯。
還有趙瑟瑟,裴照,許許多多的人,番外裡都寫得很明白了。他們都攪在一場戲裏,誰也演不過誰,彼此歎息著以為看得明白。阿穆和十六娘是幸運的,是稍稍那麼一點不同的重來。他們說的是假如顧小五和九公主仍在李承鄞和小楓的靈魂深處活著,假如國仇家恨都不是身不由己,假如很簡單地不渴求權利名譽,兩個人還能相守,還能白頭。
為什麼李承鄞輸了?小楓走了?
因為誰也沒看明白,誰也沒能回去。
因為不信人間有白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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