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演

朋友問我要不要去聽的音樂會被我拒絕了。但是事後我不時沈迷在他們的音樂之中,因而試探性地想要找尋我所在的城市的巡演還有沒有票。
等我登入相應的購票頁面,發現購買記錄為零時,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。
無論是歌曲還是現實,都是一樣的荒誕。
我有一個朋友,總是時不時在深夜兩點鐘左右分享一首歌。我一開始覺得他可能是需要有人分擔這種心情,深夜只有自己的迷醉感,後來發現他其實並不需要別人的共鳴,一種不是為了分享而生發的分享行為。聽他分享的歌時,會覺得就是自己會喜歡的旋律,但是又是那種自己不可能會找到的曲目,矛盾吧?我不會再為兩點發歌的人點贊了,因為不想暴露自己也在深夜兩點也想發歌的心情,也不想讓人以為,這是一個獲得別人認同的行為。
當你發出一首歌獲得點贊的理由是什麽呢?原本已經喜歡這首歌的人:認同。第一次聽的人:好聽。一同晚睡的人:晚安。無論哪種,都無法使人獲得評論,因為所有的表達都能濃縮在這個按鈕中。我們無法再更靠近了,僅憑歌曲的話。
12點入睡的關鍵當然是11點躺在床上了。我們不能直奔目的,可以想象得更廣闊一些,稍稍提前一些。生命中當然有更多更美好的事情,七分甜的甜橙青茶足以讓你重新變得清新,同時點了雞蛋腸和油條的原因,可能是我不小心想起了炸兩。今天又看見了這首歌的歌詞“一個人要走過多少的路…(才能成為男人?)”
“42。”
莫名戳中了笑點。我們學會正視自己與其他人不相像的部分,來作為我們獨特的地方進行理解,也許就是某個未知問題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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