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忘記的瞬間其實已經失去了

買東西的時候攥下了很多小票,不舍得丟掉,但是留著也並沒有什麽用。再翻看了一遍,害怕裏面會有什麽重要的單據,比如某個電器的小票。但是看了一遍之後覺得,即使有什麽重要的票據,我也並不能記起來它在哪裏,那麽在茫茫票海中尋找到這張所謂重要的票據是不可能的。在遺忘的瞬間,我們就已經失去了這樣東西了。
人的心總是那麽容易收到環境的驚嚇,不想只有自己一個人,也不想周圍都是人。以前獨自一人在無人的街道上等公交車覺得害怕,因為自己成為了最顯眼的目標;在人山人海的廣場也覺得害怕,仿佛無處可逃。今天出門的時候想到這兩個場景就覺得很神奇,雖然至今也偶爾會害怕,但是依舊在路上走著。
今天朋友說被她的好朋友告白了,可是自己並不喜歡他。所以“告白”其實是什麽呢,不就是單純地想要表達自己的心情,告訴對方,你是值得被愛的。有時候覺得告白的人真是可憐,既沒有提出要交往,也沒有提出其他別人令人為難的事情,為什麽對方就不能單純地說一句謝謝你的喜歡呢。對於他們而言,告白其實就像是一場賭博,如果告白的人恰好也喜歡自己,那麽就在一起。如果對方並不喜歡自己,那就單純地表達自己的愛意。即使是對一棵樹,一朵花,大海,高山,我們都可以毫無顧忌地表達自己的喜歡,那麽對於那麽復雜的人,我們為什麽就不能堂堂正正地說一句“呀,我好喜歡你。”被人喜歡,是一件那麽尷尬的事情嗎?
朋友問我應該怎麽辦,我說你就坦白地跟他說你的心情好了。不要因為尷尬而選擇逃避回復。
人腦容量真小啊,記住的事情並沒有那麽多,卻不能總是只記住開心的事情,遺忘的瞬間,開心的記憶也就消失了。所以可以把開心的事情寫下來,讓它成為一個印記,不是那種偶爾能想起來的存在,而是專門有一個屬於它的地方。
今天聽回了以前喜歡的一首歌,名字叫“狂潮”,沒有想到小時候也喜歡那麽老的歌曲。可能是被歌詞吸引了吧。
“是他也是你和我,同相親相愛也相爭。大家偶遇在人海,你我各留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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