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拉西扯的胡言亂語

可能是因為自己的專業,又或許受到一些作者的影響,總覺得文字表達是具有神聖性質的事情。就比如說,看到一段文字裏有錯別字就一定要改過來,正確使用標點符號,斟酌一個詞語放到特定語境下是否合適。
這一年來,我越來越難寫出自己滿意的東西,無論是小說性質的文章還是論文。今天看到有人在講語文教育這件事,目前確實如此,考試磨平了太多棱角,包括對文字的感受力與共情能力。明明在最好的時候被困在“表達手法”“表達方式”中。
每個人的創作起因都包含自己的想法感受,知道與不知道有那麽重要嗎?創作這麽私人性的事情,所有細節被扒出分析得一清二楚,真的會是作者想要的嗎?很多文章妙不就妙在只可意會不可言傳,大張旗鼓地剖析寫作手法這種東西早已破壞了文章感覺。
更誇張的是,在如今網絡發達的時代,一部分讀者會阻撓作者的寫作方向,使其按照自己的想法寫下去。呵,大部分作者應該最煩的就是這種人,難不成我視作珍寶的“孩子”,在你見過幾面後就要按你的想法選擇人生道路?
文學自由更是我夢寐以求的一件事情。但很顯然,因為某些人某些事,估計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這幾乎不可能實現。“我不認同你寫的每一個字、每一個標點,但我盡己所能維護你創作、表達之權利。”
我不敢要求、懇請所有創作者都對文字抱有極其崇高的尊敬。我只能在自己寫作前後,公布之前再三審視,維護筆下的任何一個字的存在意義。也許以後不會再寫出什麽令人滿意的文章,但想法堆積成山,盡力一試總歸沒錯。無論如何,文字永遠都會有力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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