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活在活什麽

那當然是生命本身了。我個人覺得人只要滿足三方面就能較高質量存活,一是來自主體間充分的自我認同,例如親密關系、良性經濟交換、自然體驗等;二是可自我超越的創造性勞作,創造性勞作是指由我思發起的,可永恒指向、更叠的符號勞作,例如藝術、科學、手工業,生物相關等等。而最重要的第三點,就是教育(大他者的行為展露與引領),不然上邊說的都是空談。尤其是在嬰兒階段,監護人和孩子的互動非常關鍵,在於有沒有能力充分給予孩子主體性。例如身份控製,又或溺愛,其實都是種不公平的權力意誌/經濟交換,當人喪失了身為人的職能,那必定會開始質疑存在的意義。當過了嬰兒階段,幼年以及青少年時期也是絕佳的世界體驗/實踐期,再往後直至成人,匱乏的位置基本已錨定,變動概率不大,如若變動則往往伴隨著重大事件發生。
你現在之所以覺得活著苦累,那一定是以上幾條出現了問題,只要你體驗過累並快樂的感受,你就能以最直白的方式理解何為生命,是一種有力的、睜大眼睛的沈默,無需證明。

推薦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