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小時四十分鐘

       好久沒有講話的我們一聊就是兩個小時。
       一個小時四十分鐘的時候我看了一下屏幕,順便換一只耳朵,原本冷冰冰的手機也被我們耳語的溫暖所溫熱了。在這個略帶寒氣的冬夜,原本無所適從的心情,都變得無比澄澈而真實。
       她是少數幾個我至今仍然在瞞住的人,講謊話的苦處不是難以啟齒,不是面紅耳赤,而是要絞盡腦汁地想出一個接一個謊話去讓這個故事變得連貫。可是太完美的故事,就不是生活了,所以也就容易被人拆穿了吧。
       可是至少我希望,揭穿的一霎,你能明白那些故事,在某種程度上,也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,也是你我記憶的共同點。有時候醒來都要想想,今天的自己,扮演的是什麽角色?
      晚上出門的時候,下起了小雨,落在平靜的水坑中,在車燈的閃耀下閃著點點的光。那一瞬間,就想是星星在水塘中起舞,哪怕有最厲害的相機,恐怕也無法將其記錄下來吧。
       所以說啊,多少的快樂,就用多少的記憶記住吧。
       相信自己眼睛能看到的,耳朵能聽到的幸福吧。
       謝謝你們今天的包容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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삐딱하게 (Crooked) - 權誌
       喜歡這首歌,很大一部分是喜歡他的mv。
       雖然被評論為“為了耍帥不停地在路上邊走邊脫衣服”。但我還是認為,在家裏無所事事地騎著木馬,在舞池裏發瘋般甩動自己的手臂,真的是無力感的體現。很多GD粉說看這個mv看到最後不知道為什麽哭了。我想很大一部分是因為,我們在裏面,看到了自己。
       如果有什麽無法釋懷的,就在街上站一小會吧。心情糟糕些了的時候,就滿大街地散散步。如果還是無處釋放自己的憤怒,可以不管眾人的目光瘋跑。心情憋屈的時候,走路,跑步,是最能使人釋懷的方法了,一些淩亂的思緒也會變得清晰得多了。
       所以周六的夜晚,我想走走。我想瘋跑。
       可是你阻止了我。
       我應該氣憤的,但我卻非常感謝,那些將我拉回真實的話語。
       心情如同這首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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